学士学位授予证明

学士学位授予证明办理流程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我校自2021年起,为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出具《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并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1.2020年之前授予学士学位的同学未在档案中存放《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学校可出具证明。2009年至2020年授予学士学位的同学如需相关证明,请携带身份证及学位证原件到第二教学楼224办公室开具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未放入档案的说明

2.2009年之前授予学士学位的同学如需相关证明,请联系档案馆(人文楼一层121室,电话67391512开具查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