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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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第十八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4-01 09:36:56  浏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提升青年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夯实青年教师教学基础,确保合格教师上讲台,我校特举办第十八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一、培训原则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着眼点放在切实提高青年教师讲课水平上,培养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

2.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培训过程由学部(院)助课培训与学校集中培训组成,实行分级组织与管理,考核工作由学校和学部(院)共同负责。

二、培训对象

1.202311日-1231日期间入校,未参加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教师;

2.以往参加培训但未结业的教师;

3.特殊申请加入的教师。

培训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师德与敬业精神、教与学基本理论、教学基本功、教学理念、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等。

四、培训要求

(一)学部(院)环节

1.学部(院)制定本部(院)助课培训计划,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指导教师,安排助课时间等。

2.助课课程原则上为校公共基础必修课或学科基础必修课。

3.青年教师需完成至少一门32学时的助课,向学部(院)提交不少于16课时的助课课程教案,并自行选定学部(院)试讲验收内容。

4.由学部(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开展听课验收(其中至少2人为校本科督导组专家),验收成绩由专家组集体讨论评定。

5.学部(院)助课验收后,由学部(院)向教务处提交《北京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助课培训计划及考核表》(附件2)。

(二)学校环节

1.教务处制定集中培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开班典礼、教学基本功讲座、教学实践、校级验收及结业典礼等。

2.学校集中培训各环节出勤率达60%以上且校院两级验收合格者,可申领结业证书,作为具有主讲本科生课程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不满足申领条件的参训教师需参加下一期培训,仍未取得结业证书者,当年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学校集中培训安排如下,具体细节另行通知。


第十八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学校集中培训安排表

序号 项目 时间 地点 出席人员
1 开班典礼 411(周四14:0016:00 逸夫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1.校领导2.培训专家3.参训教师4.培训组织部门相关人员
2 教学基本功(一) 417日全天 逸夫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1.培训专家2.参训教师3.培训组织部门相关人员
3 418日上午 另行通知 1.校本科督导专家2.参训教师3.培训组织部门相关人员
4 教学基本功(二) 9教学周 逸夫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1.培训专家2.参训教师3.培训组织部门相关人员
5 教学实践(参训教师试讲) 12教学周 另行通知 1.听课专家2.参训教师3.培训组织部门相关人员
6 结业典礼 另行通知 逸夫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1.校领导2.参训教师3.培训组织部门相关人员



联系人:辛鑫 6739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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