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21〕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十四五规划发展需求,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形成三级虚拟教研室梯队,发挥辐射作用。现决定开展北京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北京工业大学校级培育项目工作,择优推荐参加北京高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试点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促进教师教学内涵式发展。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试点建设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部(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四、提交要求
1.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到学部(院)教务办公室的时间:2024年3月28日10:00前。
2.学部(院)提交到教务处的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前。提交资料为:
(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PDF电子版文件,命名为:XX学(部)院+教研室名称+教研室带头人姓名,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
3.以上资料电子版发至wuliying2007@bjut.edu.cn,纸质版送至第二教学楼207办公室。联系人:吴丽影,电话:67396581。
附件: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