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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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征集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10-14 15:21:11  浏览: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通知》(教民厅函〔2024〕5号)(见附件1)及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征集、遴选推荐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的

征集一批自主开发建设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优质课程资源,择优报送教育部,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帮助广大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带动提升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整体水平。

二、课程类型

本次征集的精品课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课、主题活动课等 2 种类型。课程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讲义、课件等。坚持质量为先,优先推荐前期已制作完成且质量较高的教学展示课、慕课等课程资源。本次可向北京市教委推荐专题课1门、主题活动课1门。

(一)专题课

包括《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大团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专题课,以及地方和学校自主开设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文化等相关专题课程。

联系人:陈明,电话:67396038,邮箱:chenming@bjut.edu.cn

(二)主题活动课

主要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课等。主题活动课除课程实录外,重在展示课程设计、资料准备、课后总结等环节工作。

联系人:王新琭,电话:67391450,邮箱:wangxinlu@bjut.edu.cn

三、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

精品课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要求,确保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没有错误和偏差,授课教师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院可先进行政审,待课程取得推荐资格后,再出具纸质版政审意见。

(二)确保科学规范

精品课应确保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内容准确、摄制技术规范(见附件2),语言、文字、图片、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要求,政治性较强的图片不得改变纵横比,不得有任何广告。

(三)保证内容原创

精品课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使用网络影像素材不得故意遮挡水印及作者标识等。申报教师及单位需拥有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取得推荐资格后,将统一签署捐赠授权书。

四、提交资料及要求

1. 课程材料按“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材料类别”方式命名,如“中华文明的起源—专题课—微课视频”,提交时,将所有材料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命名为“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精品课。

2.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并提及电子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3.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教务处

                                       2024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