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动态调整优化本科专业设置,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推动专业内涵建设,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等文件(附件1)要求,决定启动2024年度新专业申报及2025年度预申报等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需求导向。新增专业应高度契合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与专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和社会服务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鼓励增设学科交叉融合形成的新兴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二)加强统筹规划。各学院须深入贯彻《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才市场需求,增设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特需专业,主动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考专业服从志愿率过高、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实现专业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专业结构。
(三)科学评估办学能力。申报学院须严格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准确把握现有教师团队、实验设备、教学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现状,科学评估拟增专业的办学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2024年度新增专业申报
拟于2024年度申报新增的本科专业,做好新专业人才需求分析与预测调研,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进程表(2022版),并准备好有效的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人才需求分析与预测调研报告》及等文件(模板见附件2)。
拟增设本科专业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调整优化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执行(以上文件见附件1)。
(二)2025年度新增专业预申报
根据教育部专业设置工作要求,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未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的专业,当年不可申报。拟于2025年度申报新增的本科专业,本年度须进行预备案申请,填写“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 (附件3)
(三)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调整
将专业学位授予门类调整为《专业目录》注明的可授学位门类之一,按新专业备案程序办理;调整为《专业目录》注明的可授学位门类以外的门类,或调整修业年限,由专业设置教指委统一研究审议。
(四)专业撤销
撤销专业,须在校内征求意见、公示,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于6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225室,电子版发至huangxh@bjut.edu.cn。
联系人:黄晓红
电 话:67392690
教务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