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有关职能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在全国同行影响力较大。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办法
1.各单位应充分考虑近年来专业发展现状,并结合本校担任上一届教育部各教指委委员情况(附件4),向学校推荐同一专业(类)教指委的专家人选不超过1人。
2.学校根据北京市教委要求及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形成推荐方案。
3.学校教务处将学校推荐方案上报北京市教委。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附件2(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填写附件3(学院、部处推荐新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汇总表),并于5月31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huangxh@bjut.edu.cn。
联系人:黄晓红 电话:67392690
教务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