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评选工作。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模式,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条件
1.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2.应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3.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学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学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7.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
9.实验系统应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要求。
三、注意事项
1.已获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勿申报。
2.申报项目应已建设完成,拟建设项目或建设中项目勿申报。
3.单机版项目请勿申报。
4.获评的校级课程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或国家级一流课程。
四、资料提交及时间节点
1.拟申报教师填写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学部(院)提交。
2.学部(院)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填写汇总表(附件2)。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请各学部(院)于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min@bjut.edu.cn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2教203室(实践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67391418
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