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

【前盲审】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4-17 09:07:57  浏览:


各学部(院):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加强大学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京教高〔2021〕8号)精神,学校将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盲审范围

获得答辩资格的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盲审流程

1.学校于5月15日前随机抽取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名单下至各学部(院)。

2.学部(院)于5月22日前将盲审学生的论文正文(论文全文和附件合成一个文件,原则上文件应小于200M,不包含开题报告等过程文档)隐去学生、指导教师信息等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汇总后发至tz233@bjut.edu.cn。论文格式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专业-学号-盲审论文。如“自动化-19610204-盲审论文.pdf”。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盲审结果。

4.教务处将在6月5日前将盲审结果反馈学部(院)。盲审结果发布前,学部(院)不得安排盲审学生进行答辩。

5.学部(院)根据盲审结果安排盲审学生的后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盲审结果认定

1.凡不按照规定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的学生,视为盲审不合格。

2.每篇论文送审三位专家,三位专家均认定为“合格”,视为盲审“合格”;两位专家认定为“合格”、一位专家认定为“不合格”,视为基本合格;两位及以上专家认定为“不合格”,视为盲审不合格。

3.盲审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可在收到抽检结果起3日内对盲审结果提出申诉,由所在学部(院)组织3-5名专家进行鉴定,专家组给出最终认定结果,相关评审资料送教务处备案。

四、盲审结果应用

1.盲审合格,学部(院)可安排盲审学生进入答辩环节。

2.盲审基本合格,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学部(院)可安排学生进入答辩环节。

3.盲审不合格,盲审学生暂缓答辩,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做出修改。经学部(院)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可安排学生进入答辩环节,学部(院)须将相关评审资料送教务处存档。

五、推荐专家工作

请每个专业推荐3-6位有意愿参加评审的校外专家,届时教务处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进行评审。5月5日前,以学部(院)为单位将专家信息电子版发送至tz233@bjut.edu.cn。



联系人:李浩

联系方式:67391450


教务处

2023年4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