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2-07 17:24:11  浏览:


各学部(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教育部近日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2),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现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课程负责人按照附件2-3的最新工作要求,严格审查自己的申报材料。

关键时间节点:

1.128-1213日 课程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以学部(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

2.1214-1215日 教务处组织资格审核与专家评审。

3.1218-1229日 校内公示推荐结果,根据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202413日前 教务处将推荐资料提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须于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

4.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6.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需提供教务系统中课程开设信息

7.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8.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9.涉密课程或不能公开个人信息的涉密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最新版申报书(附件4-附件8word1份,纸质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7份。

2.附件材料PDF1份(所有支撑材料合为1PDF),纸质版1份,左侧用夹子夹住,不需要装订。详见附件材料说明及模板(附件9-附件11)。

3.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纸质版1份(附件12)。

4.课程团队成员信息表,excel版(附件13)。

5.请各学部(院)于2023121317:00点前完成资料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联系人:陈恩妮;电话:67392690

邮箱:chenenni@bjut.edu.cn

办公地址:第二教学楼225办公室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

联系人:张敏;电话:67391418

邮箱:zhangmin@bjut.edu.cn

办公地址:第二教学楼203办公室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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