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和内容审读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4-19 08:46:03  浏览:

各学部(院):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思政意识,筑牢立德树人基础,学校决定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论文查重和内容审读检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3届全部本科毕业论文均须进行查重和内容审读检测,涉密、涉权等毕业论文需进行相应处理并参与检测。

二、检测平台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

三、检测内容

1.论文查重检测。对论文进行学术诚信检测,比对数据源包括公开数据库和校内本科生毕业论文库。

2.内容审读检测。对论文进行内容合规性审读、领导人讲话一致性比对、问题观点审读及文本准确性检查。

四、检测流程、次数及时间安排

学生完成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将论文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学生和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检测结果。

每篇论文可进行三次检测,查重检测与内容审读检测同时进行,不能单独检测。鉴于部分论文可能在答辩后需要进行修改,建议预留一次检测机会放在答辩以后。最后一次提交系统检测的论文和检测结果视为定稿论文及定稿检测结果。

具体时间安排由学部(院)自行决定。

五、相关要求

1. 论文需以PDF文件格式提交检测。论文全文和附件合成一个文件(原则上文件应小于200M),论文如无附件则只上传论文全文(附件是指以附件形式列于论文之后的毕业论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设计图纸、程序代码等,而非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文档,如开题报告)。

2. 论文命名规则:学部(院)简称+专业简称+学号+学生姓名,学部(院)及专业简称见附件1,示例:“信息+自动化+19020104+张三”。

3. 定稿检测结果应符合本学部(院)制定的毕业设计工作实施细则中本专业“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的要求,并由指导教师在纸质版查重报告上签字确认。

4. 定稿论文的内容审读结果须符合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教师签署“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审读结果确认书”(见附件2)。

5. 学部(院)留存学生定稿论文、定稿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和内容审读结果确认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装入毕业设计档案袋,电子版作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抽检、校外和校内论文后评审等的材料备用。

6. 推荐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应不高于20%。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定稿论文查重检测结果高于本专业“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的要求,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方式1:学生完成论文修改后,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检测申请,申请经学部(院)主管本科教学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安排对论文进行最后一次检测。如本次检测结果仍然高于本专业“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的要求,由学部(院)组织本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论文进行最终评议评议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采用本方式的论文不得推荐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方式2:由指导教师向学部(院)提交“高于本专业‘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要求”的合理性说明。学部(院)可组织本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无需对论文进行修改,若审核不通过,该论文最终成绩记为0分;学部(院)也可单独组织答辩,如单独组织答辩,该次答辩成绩为论文最终成绩。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填报“不符合本专业“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要求论文情况说明表”(附件3)。

六、重要提示

依据《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京教测评〔2022〕6号)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纂改、买卖、代(含ChatGPT生成的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本科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七、材料报送

1. 报送时间:答辩后7日内。

2. 报送内容:

1)不符合本专业“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要求论文情况说明表(附件3)。

2)“特殊情况的处理”条款中以方式1处理的修改后论文及查重报告。

3. 报送方式:

以上材料均以学部(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1)附件3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tz233@bjut.edu.cn,纸质版经主管本科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 “特殊情况的处理”条款中以方式1处理的修改后论文及查重报告只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至tz233@bjut.edu.cn。

八、其他

1.指导教师学生等用户的论文查重和内容审读检测使用指南,详见附件4

2.互检功能:2023年度论文互检功能使用的资源库为我校提交系统进行检测的所有论文,请学部(院)和教师关注。

3.请指导教师与学生用户在5月9日前登陆检测平台,完成初始密码修改,保障密码安全;平台检测将于5月11日开启。

九、注意事项

各学部(院)不得将管理账号公开给学生,严禁单位或个人向他人收费检测;学生不得将账户转借、租售给其他人,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技术支持: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申请进入“2023-北工大-知网服务群”咨询,QQ群号:704684380。教师入群请将用户名更改为:学部(院)+姓名,学生入群请将用户名更改为学部(院)+学号+姓名。



教务处

2023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