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工大发〔2020〕41号),现启动2024年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研究领域
申报指南广泛征集了校内教师意见,经专家论证后最终确定9大领域,请各二级单位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24年度)》(附件1)中的研究领域,组织申报。
二、立项数额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采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建议立项数额(2024年度)》(附件2),择优向教务处推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二级非教学科研单位申报课题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三、项目经费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由本单位筹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二级非教学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筹集并管理。
四、申报要求
(1)所申请课题研究内容应与“申报指南”研究方向相一致。
(2)课题申请人需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
(3)凡主持以往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含改革专项)尚未结题者(申请免结题的除外),不得再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新课题,且申报课题不得与其他的课题重复申报。
(4)课题实行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仅限1人。每位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1个课题。
(5)请课题负责人合理设置课题建设目标,结题时不得以专业研究成果作为本课题预期成果。
(6)立项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大于等于5人,教学科研机构的立项结果须在学部(院)内进行公示,非教学科研机构的立项结果在教务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时间安排
(1)课题申请人于2024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非教学科研机构申报人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提交教务处。
(2)教学科研机构于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立项评审及公示工作,提交相关申报资料至教务处。
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时提交资料,过时不予受理。
六、资料要求
教学科研机构资料要求:
序号 |
资料名称 |
版本要求 |
资料要求 |
数量 |
1 |
申报书 (附件3) |
PDF |
申请人、团队成员签字 |
1 |
2 |
推荐汇总表 (附件4) |
纸质版 |
学部(院)签字盖章 |
1 |
3 |
推荐统计表 (附件5) |
excel |
信息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否则撤销申报资格 |
1 |
非教学科研机构资料要求
序号 |
资料名称 |
版本要求 |
资料要求 |
数量 |
1 |
申报书 (附件3) |
PDF |
申请人、团队成员签字 |
1 |
2 |
申报书 (附件3) |
纸质版 |
双面打印 申请人、团队成员签字 |
原件1 复印件4 |
3 |
推荐汇总表 (附件4) |
纸质版 |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
1 |
4 |
推荐统计表 (附件5) |
excel |
信息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否则撤销申报资格 |
1 |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enming@bjut.edu.cn
纸质版材料送至:第二教学楼225办公室
注:以二级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联系人:陈明;联系电话:67396038
教务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