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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2 11:20   点击数: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经开始,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促进学风,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地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进行。随堂考试课程由学部(院)负责组织安排在611日之前完成,原则上在最后一次课进行考试,任课教师应在结课前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各位同学。集中考试周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2023612-621日进行,校本部和通州校区考试同步进行,考试时间以校本部上课时间为准(见下表)。请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巡考教师及考生及时查看教务系统中发布的考试时间、地点、校区信息

考试期间通州校区往返班车发车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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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1.各学部(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要抓好考试命题、试题保密、考试监控等工作,保证考试质量。所有考试应同时准备AB两套在知识单元、考题类型、题目数量、测试难度和分值上相当的试题。试卷格式须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模版》填写。相关部门须严格做好试卷印制、运送、封装保管过程中的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2.各学部(院)应在考前组织教师学习《北京工业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和《北京工业大学考试巡视人员职责》,组织学生学习《北京工业大学考场规则》和《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3.考试期间,教务处巡视整体考试和监考情况,各学部(院)须巡视本学部(院)考试和监考情况,按照《北京工业大学考试巡视人员职责》,及时处理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监考教师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北京工业大学监考教师职责》,熟悉《北京工业大学考场规则》,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维护考场正常秩序。

 5.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需依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办理缓考,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并取消该门课程的补考资格。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北京工业大学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诚信考试,做到不违纪、不作弊。

 6.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应根据课程考核的具体要求,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整体试卷成绩应大致呈正态分布,防止随意加分和计分错误。如果在阅卷时发现作弊问题,阅卷教师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连同物证一起及时报送学部(院)教务办公室。

 7.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及时、准确地将成绩提交至教务管理系统,并根据各学部(院)要求将试卷、试卷分析报告、成绩登记表等考试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各学部(院)应及时做好考试相关材料的回收与存档。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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