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促进学风,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地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期末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其中,随堂考试课程由学部(院)负责组织,原则上在最后一次课进行考试,课程结课周详见10月3日教务处发布的《关于调整本科教学结课周及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集中考试周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12月9日-18日(16周周五-17周周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将在后续通知。
二、考核命题
(一)命题规范
以考试方式的改革促进学生学习方法的转变,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于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全面考察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要确保能够评测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度。考核方式可采用报告、论文、作品、大作业、开(闭)卷考试等多种形式,确保考核的合理性、公平性。
(二)考试评价
可适当调整线上学习考核成绩所占比例,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适当调整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占比,增加过程性的、多元的评价手段,教学过程中增加考试的次数、作业次数。考核评价过程均应有记载且有相应评分依据。
调整后的考核方式、评价方式应提早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三、考核组织
(一)考前准备工作要求
1.各学部(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要抓好考试命题、题库建设、试题保密、考试监控等工作,确保线上线下同质等效。所有考试应同时至少准备A、B两套在知识单元、考题类型、题目数量、测试难度和分值上相当的试题。试卷格式应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模版》填写,也可按照考试平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开课学部(院)须落实考核责任人要求,每门课程须确定一位考核责任教师。责任教师提前制定线上考核方案和应对考试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线上考核方案包括制定考核调整方案、确定考试平台、组织考前测试、做好监考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检查考核材料归档、答复考核后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等工作安排;应急预案应包括处理考试平台变更、考试时间或时长调整等考试期间突发情况的方案。其中考核方案、考试平台、考前测试等环节应尽早向所有学生公布。
3.各学部(院)须组织做好线上考试平台准备工作。本次考试原则上采用两平台同时进行的方式,一个平台为试卷答题的考试平台,可采用日新学堂、雨课堂或学部(院)认可的其他考试平台;另一个平台为监考平台,可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腾讯会议号需主监考教师提前申请,并告知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通知到学生)或学部(院)认可的其他监考平台。
考生须在考试前准备好电脑和另一台有摄像功能的设备,一台用于考试,一台用于视频监考。考生应在考前对考试设备进行充分调试,确保设备运行平稳,电量充足。同时,在考前自备考试答题纸,见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线上考试答题纸模版》,卷头打印或手写均可。
任课教师应通过日新学堂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发布考试时间、考试平台、考场腾讯会议号、考前测试安排等相关信息。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设计测试性试卷,与学生在考试前进行充分的考前测试,熟悉考试环境、熟悉答题过程、熟悉考卷提交方式。师生共同做好网络环境、考试软件测试准备工作。
4.各学部(院)须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师学习《北京工业大学线上考试监考教师职责》和《北京工业大学线上考试巡视人员职责》,组织学生学习《北京工业大学线上考试考场规则》和《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二)考试期间工作要求
1.各学部(院)按照制定的线上考核方案做好监考、巡考工作,并在集中考试周每天收集考场记录表、统计考试情况。教务处巡视整体考试和监考情况。
2.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北京工业大学线上考试监考教师职责》,熟悉《北京工业大学线上考试考场规则》,按照线上考试监考流程操作,并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维护考场正常秩序。
3.学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平台参加考试,确因病、因居家线上考试条件不足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需依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办理缓考(申请期末缓考的学生,系统会将缓考名单置入补考报名名单,请在下学期期初补考报名时,在教务系统确认),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并取消该门课程的补考资格。
4.学生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北京工业大学线上考试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诚信考试,做到不违纪、不作弊。
5.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校内线上考试的监考教师和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全防疫距离并全程佩戴口罩,但考生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证。
(三)考试后续工作要求
1.各学部(院)须做好试卷批改工作及成绩提交工作。阅卷教师应根据课程考核的具体要求,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整体试卷成绩应大致呈正态分布,防止随意加分和计分错误。试卷须有批改痕迹,线上考试试卷可以采用线上批阅方式,也可以打印后采用手工批阅方式。如果在阅卷时发现作弊问题,阅卷教师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及时报送学部(院)教务办公室。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录入成绩时,应仔细核对,避免发生错误。
2.采用报告、论文、作品、大作业等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学生可通过网络向任课教师提交符合格式要求、清晰可辨的电子版答题材料。为保证学生提交的答题材料安全可追溯,建议学生通过电子邮件或所使用的课程平台向教师提交,并要求学生在提交完成后主动与任课教师确认是否收到。
3.各学部(院)须做好资料存档工作。任课教师须妥善保存试卷,待返校后按学部(院)要求进行纸质存档或存储电子档案,以视频答辩方式的考试,应留存视频数据,以供成绩复议以及今后各类评估、检查所需。各学部(院)应做好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和签字后的考试成绩登记表的回收归档,及考试情况分析总结。
请学部(院)于11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后续教学周授课平台及考核方式备案表》报教务处备案,邮件请发至:wangjinying@bjut.edu.cn邮箱。
教务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