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免试对象:2023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科研成果统计截止时间:科研成果(含竞赛、论文、专利等)获奖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
三、文件依据
1.《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工大发〔2011〕46号)》适用于2018级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附件1)。
2.《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工大发〔2020〕43号)》适用于2019级四年制专业学生(附件2)。
3.《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工大教发〔2017〕90号)》适用于2018级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附件3)。
4.《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工大教发〔2019〕058号)》(附件4)、《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认定目录(工大教发〔2021〕159号)》(附件5)适用于2019级四年制专业学生。
5.各学部(院)B类竞赛管理实施细则。
四、工作要求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既涉及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又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及各学部(院)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原则。
2.各学部(院)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由学部(院)正职担任,学部(院)主管此项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学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学部(院)班子、各专业负责人等组成。
3.各学部(院)评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要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4.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区分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5.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6.申请参加推荐的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7.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部(院)报送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各学部(院)推荐不合格者取消该生的推荐免试资格,将该名额收回。
五、时间安排
1.普通类推免
2.科技类推免
3.学校审核后,9月25日前在学校综合服务门户完成公示。
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