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学校要对参加四、六级考试的考务工作人员(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巡考人员、发耳机工作人员、放音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6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20。
二、培训地点:三教105室。
三、要求:四、六级考试的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巡考人员、发耳机工作人员、放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参加培训。
因故不能参加周三培训会的,务必参加6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20在三教104室举办的补培训。
请各位老师提前10分钟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签到入场。
温馨提示监考教师:听力试音期间和正式听力考试期间不要开启屏蔽仪,以免干扰听力信号,影响考试考试。
教务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