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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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发布者:  时间:2023-02-25 15:50:04  浏览: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原件(即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原件。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上述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HB-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水笔、橡皮等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对讲机)、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智能手表等违规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成绩无效。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答题前还需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粘贴至答题卡1上规定位置,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水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一律无效。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水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

、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举手示意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报名参加本次加考CET4和CET6的考生请按时参加考试!对于缺考考生,学校将不接受其报名2023上半年CET4和CET6,即无法参加2023上半年CET4和CET6。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