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工大教发[2022]001号
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我校本科生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京教高[2021]8号)》等文件精神,对标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促进学校课程建设质量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打造一批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和学校特色的一流本科课程,为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提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本科人才培养需要,加强课程建设,强化优势,凝炼特色,重点支持一流专业、新工科专业、新文科专业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立项建设300门左右的本科课程,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高素质教学团队
建设师德师风好、团队结构合理、教育理念先进、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有创见、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的高素质教学团队。
课程教师要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教师素养。严把新教师开课关,新教师开课需先完成课程教辅、组织讨论、批改作业和试卷、辅导答疑、协助实验指导等助教工作,并要通过试讲和考核等环节。加强教师梯队建设,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确保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秉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的理念引导一流课程建设。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优化课程设计、组织教学观摩、开展同行评议。组织教师到行业企业开展实践和研究,了解行业企业前沿,提升教师的实践水平和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的访学交流与合作,拓宽国际视野,了解教改动态,开阔建设思路,提升教师能力,丰富建设成果。
(二)拓展新时代教学内容
从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出发,课程目标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凸显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落实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
课程内容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注重科学思维方法的培养。要及时将反映学科专业、行业先进的核心理论和成果,社会需求、教改成果、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内容引入课程,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要突破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三)推进创新性教学方法
积极推行启发式讲授、探究式研讨、互动式交流的课程教学模式。
要结合学生特点围绕教学目标达成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等进行整体教学设计。强化学思结合,促进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活跃教学过程,启迪学生思考,激发学生潜能,注重学生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
要认真研究信息化时代学生思维方式和特点,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
要推动优质慕课和各种数字化资源建设,积极开展翻转课堂、虚拟仿真技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和基于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的研讨式、探究式、合作式、参与式等新型教学模式,实现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学习。
要充分运用网络进行辅助教学与管理,鼓励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教学环节安排、教案、网络课件、参考文献等教学资源上网开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促进学生由依赖性学习向自主性学习转变。
(四)设计科学性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要充分体现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定位、作用、培养目标和毕业能力要求,科学设计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强化课程思政及专业核心能力培养。
大纲既要反映学科体系要求,注重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能力的培养,又要考虑课程的目的性和特殊性。大纲选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要体现教学目标要求,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要合理提升课程的难度、拓展课程深度与广度,要有助于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处理好本课程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配合与衔接。
大纲应在专业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上高度一致,精心设计利用教学(教材)内容中的思政教育元素,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寓思想教育于传授专业知识之中。相关课程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融入教育教学,提升大学生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重要性的认识。
大纲要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合理设计课程考核方案及质量标准,完善过程性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课程考核模式,加强对课程教学和学生学习成效的科学测评,便于教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五)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贯彻国家对教材选用和编写的管理规定,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鼓励学术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编写适合教学实际需求,及时反映科研及教改成果,体现个人学术专长的高水平教材。坚持选用国家、省市级优秀教材,并应在使用中精心研究,结合培养目标作适当调整与补充。要努力建设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课件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满足教学需要。
(六)强化实验教学改革创新
实验教学要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的培养。积极推进实验课程内容、模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注重教学成效。要处理好实验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关系,要将虚拟仿真实验与传统实验相结合。积极探索以课题研究带动教学的模式,鼓励教师将最新科研成果和研究思维转化为实验教学,使实验内容面向当代科技发展前沿,让学生掌握现代科学研究的最新技术方法,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和环境,实验设备的数量、功能、实验场地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能满足教学及改革要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
(七)推进课程考核系列改革
完善过程性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课程考核模式,强化对课程教学目标与学生学习目标达成度的科学测评。
要建立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的过程性评价,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与深度。
要努力转变传统的课程考核观念、命题方式和习惯,强化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综合考核。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积极探索具有灵活性、开放性、探究性、综合性、非标准化的课程考核试题,合理提升课程考核的挑战度,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分析力和创新思维,由过去记忆式学习向学习、研究与探索相结合学习模式转变,保证课程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
(八)落实课程质量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课程准入、淘汰“水课”、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等要求。鼓励教师既要发挥教学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教师的不同教学风格和特色,又要遵循学校对教学工作的相关要求。要建立完整的教学和管理文档,积累原始依据和素材,不断总结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促进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四、 立项类别
申报立项的本科课程应未获得过北京市、教育部的本科课程荣誉称号,课程负责人对申报的本科课程近3年讲授3轮及以上。
(一) 课程思政教学示范类
在课程教学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体现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适应新时代要求,可示范可推广。
(二) 研究性教学示范类
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为根本目标,引领学生学会应用知识去发现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强调学生探究知识过程中所受到的思维训练,培养学生沟通交流能力、合作研究能力、探索创新精神。
(三) 混合式教学示范类
推进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创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共享。鼓励优秀教学资源数字化、视频化、互联网化。要求每门慕课(MOOC)课程提供不少于2个完整课时的视频(一般共计90分钟),每门微课(SPOC)课程提供不少于5个知识点(一般共计30分钟及以上)的视频,作为课程验收时的重要指标。
(四) 学科交叉复合类
以改革创新和交叉融合为导向,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交叉学科课程除了现有专业课程之外,还包括微专业课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课程。
(五) 碳达峰碳中和科技融合类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融入教育教学,提升大学生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思政、进课堂、进头脑。建立覆盖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城乡建设、国际政治经济等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核心知识体系,引入前沿研究成果,培养学生相关领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国家双碳战略要求。
(六) 综合类课程设计
2020版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中,要求理工科专业设置不少于2门的综合类课程设计,每门设计课程至少涵盖3门专业课程内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
(七) 其他类
2020版培养方案中的其他支撑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
五、 项目管理
学校对全校课程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课程建设中期检查与验收标准,对各学部(院)的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评审、中期检查与验收,组织评选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等。
学部(院)是课程建设的主责单位,具体承担课程建设任务,为课程建设提供相应的教学、实验、实习条件等。学部(院)对本学部(院)课程建设进行规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部(院)教师所申报课程建设项目的评审与推荐、经费的预算与分配、进展的检查与监督、学部(院)级项目的中期检查与验收。
课程负责人负责牵头申报课程建设项目,组织教学团队按照课程建设任务要求开展建设工作,严格经费使用,接受中期检查与验收。
六、 项目流程
(一) 立项
立项分为校、学部(院)两级,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课程负责人组织教学团队如实填写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部(院)。学部(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部(院)级课程建设项目,推荐优秀课程参加校级立项评审,比例一般不超过30%。教务处再组织专家评审后最终确定校、学部(院)两级课程建设立项名单。课程建设项目获批后,课程负责人组织教学团队如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1年后开展。课程负责人应按时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报告在课程建设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及效果、下一阶段工作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学校和学部(院)分别对校级、学部(院)级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后续经费。
(三) 验收
验收在课程建设项目2年期满后开展。课程负责人应按时提交验收相关材料,报告在课程建设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及效果。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学部(院)级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
学部(院)组织专家对学部(院)级项目课程进行验收,给出验收结果,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课程推荐参加校级验收。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课程及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学部(院)级项目课程进行验收,给出验收结果。对于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课程,授予“北京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称号,称号有效期为四年。获得“北京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称号是申报省部级本科课程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
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须在限期内整改并参加后续验收,若后续仍不能参加验收或再次验收结果仍为“不合格”,其课程负责人参加课程立项申报的资格暂停两次。
(四) 质量追踪
“北京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如发生教学质量严重下降或重大教学事故的情况,学校将撤消其荣誉称号。
七、 知识产权
“北京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视为职务作品,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要确保该课程建设成果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无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该课程在荣誉称号有效期间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择优上网并向全校开放。
八、 附则
本办法定义的“课程”是指普通本科教育课程。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北京工业大学本科重点建设课程规划和实施办法(试行)》(工大教发[2016]003号)同时废止。
教务处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