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发布者:  时间:2022-01-23 22:25:21  浏览:


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工大发〔2020〕41号),现启动2022年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研究领域

申报指南广泛征集了校内二级单位及教师意见,经专家论证后最终确定11大领域,请各二级单位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22年)》(附件1)中的研究领域,组织申报。

二、立项数额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采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建议立项数额(2022年)》(附件2),择优向教务处推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二级非教学科研单位申报课题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三、项目经费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由本单位筹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二级非教学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筹集并管理。

四、申报要求

(1)所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与“申报指南”研究方向相一致。

(2)课题申请人需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

(3)凡主持以往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申请免结题的除外),不能再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新课题,申报教育教学的课题,不得与其他的课题重复申报。

(4)课题实行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仅限1人。每位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1个课题;作为课题参与人,最多可以参加2项课题申报。

(5)立项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大于等于5人,教学科研机构的立项结果须在学部(院)内进行公示,非教学科研机构的立项结果在教务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1)课题申请人于2022年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非教学科研机构申报人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提交教务处。

(2)教学科研机构于2022年3月18日前完成立项评审及公示工作,提交相关申报资料至教务处。

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时提交资料,过时不予受理。

2021年1月11日

(通知原文及附件请见校园网“院部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