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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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6-05 13:45:08  浏览:

关于加强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经开始,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促进学风,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地顺利进行,特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部)应在考前组织教师学习《北京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守则》组织学生学习《北京工业大学考生守则》和《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学院(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要抓好考试命题、试题保密、考试组织过程监控等工作,保证考试质量。所有课程须使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模板》进行命题。试题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题量及难易程度适当,综合性、提高性题目比例适当且质量高,同时完成试卷 A、B 卷的命题,A 卷或 B 卷作为考试试卷,另一试卷作为补考试卷,A、B 卷不重复。相关部门须严格做好试卷印制、运送、封装保管过程中的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三、监考教师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北京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守则》,熟悉《北京工业大学考生守则》,维护考场正常秩序,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严肃处理考试违纪作弊。

四、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北京工业大学考生守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诚信考试,做到不违纪、不作弊。

五、考试过程中,教务处巡视整体考试和监考情况,各学院(部)须巡视本学院(部)考试和监考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应根据课程考核的具体要求,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整体试卷成绩应大致呈正态分布,禁止随意加分,避免计分错误。如果在阅卷时发现疑似雷同卷,阅卷教师应研判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连同物证一起及时报送学院(部)教务办公室。

七、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及时、准确地将成绩提交至教务管理系统,并根据各学院(部)要求将试卷、试卷分析报告、成绩登记表等考试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各学院(部)应及时做好考试相关材料的回收与存档工作

                                                  教务处

2024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