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外培计划”学生
补修思想政治课、体育课、军事理论、军事训练、第二课堂
等相关课程的通知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外培计划”实施指导意见》(京教高〔2015〕8号),我校从2015年开始参加北京高等学校交叉培养计划外培计划(以下简称“外培计划”),与境外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
《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外培计划”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实施“外培计划”的市属高校相关部门(教务处)按照与海(境)外高校共同认可的培养计划,明确两校课程、学分、学时对应关系,指导学生确定每学期应修最低学分标准。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知要求,参加“外培计划”的学生须完成以下课程学习:思想政治课、体育课(4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军事训练(2学分)、大学生心理适应指导(1学分,第二课堂)、职业生涯规划课(1学分,第二课堂)、就业指导课(1学分,第二课堂)。专业课程的补修和重修要求由各专业确定。
各个年级的思想政治课学分要求略有不同,现详述如下:
2019级思想政治课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从2021级开始,更名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形势与政策”6门课,共16学分;2020级开始,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学分,共18学分;2021级开始,增加“四史”1学分,共19学分。
未修满思想政治课、体育课、军事理论、军事训练、第二课堂等相关课程学分的外培学生应在访学结束返校后立即申请补修。
教务处
学生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体育部
2022年5月30日